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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馬提名大法官林俊益:特別費案未碰觸實體內容

總統府今(23)日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,台北士林地院法官兼院長的林俊益獲總統馬英九提名,但因過去曾在特別費案判決馬無罪而被質疑酬庸,對此林俊益強調彰化縣信用貸款比較,「司法人員承審案件,一定依據法律來處理,都可受公評」,未碰觸特別費案的實體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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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總統吳敦義上午在總統府主持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,公布律師黃虹霞、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、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,及林俊益共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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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詢問,林俊益過去曾經手馬總統特別費案,外界質疑被提名有酬庸之嫌,自己有信心通過立法院審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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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俊益答覆,任何一個司法人員就自己所承審的案件,一定依據法律來處理;他在最高法院確實是處理特別費案,但最高法院是合議制,由審判長加上4位法官共同審理這個案件(特別費案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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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特別費案,林俊益說,這個案件處理後,「任何法官所做判決,都是可受公評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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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俊益說,法院處理案件一定講究一個原則,就是程序優建地先原則,程序合法才會進入實體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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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表示,大家關注的特別費案,提起上訴時合議庭認為上訴不合法,根本在程序上就沒有進入實體審判門檻,所以認為提起上訴不符合提起第三審上訴要件,程序上駁回,所以實體內容並沒有碰觸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-053101386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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